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22年1月 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 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29日(星期六)、 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 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4日(星期日)、 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 9月 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 10月 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10月8日(星期六)、 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街镇、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