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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768865765W/2023-00024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府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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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3321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建设两高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之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 加快应急能力信息化建设。结合全市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和我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与应保联动平台项目系统,探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智慧信息平台。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年底前,完成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 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镇街、商圈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3. 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化治理,开展今冬明春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1个、火情智能监控点6个,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区已安装307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完成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专项整治。

4. 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在危险重点岗位探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消防、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统筹提高技防与人防、物防统筹结合水平,努力建设一批全市领先的自动化、智能化预警报警前期处置设施,提高重点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5. 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推进镇街、村(社区)安全体验馆(室)等安全科普体验基地建设,加大安全科普教育力度。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6.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7. 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江北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对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进一步细分,不断加强监管合力。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市级重点在建项目行业属地监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电动自行车、物流、民宿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小型装饰装修、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8. 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镇街、部门、重点企业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报送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落实两委十专委五指工作制度,建立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机制。

9. 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重点区域,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镇街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10. 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11. 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落实洪涝灾害、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度。

12. 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3. 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加强举报奖励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平台使用效益。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4.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15. 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工业园区)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7.深化两重大一突出精准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持续完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公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监测。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行业、唐家沱片区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18.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19.深化中介服务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全市申诉、投诉、举报、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专家服务监督管理。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查处超资质承揽业务、重复收取费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20.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21.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实施灾害风险区划管理。升级应急信息发布平台,促进预警信息发布更精确。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2.加强救援力量建设。落实全市应急力量三年建设规划,做强区级专业救援队伍。加强与重庆航空应急救援队伍、重庆森林消防救援机动队伍、安能集团重庆公司等队伍联动,充实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推动全区专业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完善队伍奖惩制度建设,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2023年,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达100%、镇街应急队伍建设完成率达100%

23.加强指挥和通信保障。出台《重庆市江北区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挥管理办法》,强化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区、镇街两级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24.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全区应急救援装备保障,配备一批消防载重无人机、应急电动皮卡车等应急物资,提高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采取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企业代储等模式,加强救援物资储备,规范物资仓库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及时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5000人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建立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100%

25.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区级专业救援队伍、驻区武警部队、重点企业、社会力量间的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协同做好救援救灾工作。探索与周边区县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快速会商决策、跨区域联合救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实行表彰奖励,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跟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做好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实施工作。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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