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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50092881785/2024-00053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府办〔20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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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1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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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十九届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4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夯实基层、做强高端、协同衔接的总体思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防协同机制为着力点,推动我区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贴近群众、治理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2027年,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均衡,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区域辐射力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卫生健康人才集聚高地加快构筑,数字健康服务新模式全面建立,辖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2035年,形成与辖区发展定位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辖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1.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生室设置,对五宝镇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通过五宝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全区建成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不低于35%,持续提升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力争建成1-2家社区医院。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布局,丰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2.均衡布局推进优质医疗资源适度扩容。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引擎,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五里店院区及两江院区新建工程、区中医院新城院区新建工程、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部改扩建工程建设。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有医疗资源情况,统筹调剂使用新、旧院区。运用卫生经济学理念,以运行高效、成本可控为原则,做好区人民医院新、旧院区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争创等级疾控中心。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依托区人民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全覆盖。按照平战结合模式,加强区级背囊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扎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走深走实。健全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大型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强化内涵,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从搭建专科平台、强化人才培养和打造特色技术三个方面,促进区域内优势学科建设,到2027年,力争打造1-2个区域性重点学科。积极引入北京三甲医院知名专家到区级医院开展义诊、师带徒、远程诊疗等合作,推动区人民医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九人民医院共建专科联盟,推动区中医院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附属肛肠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合作,不断提升区级龙头医院医疗实力,带动提升全区医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5.实施人才集聚行动。加速推进公立医院顶尖人员引进力度,力争每年重点引进副高以上职称、博士人才10名。推进组团式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和实施基层实用人才扩容行动。到2027年,充实150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公立医院,补充50名紧缺实用人才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建设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和基层人才培养基地。遴选三峡之光访问学者,赴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开展研学。开展川渝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双百培养项目。推进渝医人才海外研修计划,选派医务工作者赴英国开展高级访问学者项目和临床观摩项目。培育区县医学头雁人才10名。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9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6.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化全区医疗机构基础质量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加强区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巩固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开展病案质量专项提升活动。强化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深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探索推行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区域内紧密型医共体统一药学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7.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做好市、区两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科研立项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2024年,区级科研项目立项60项;到2027年,力争获得市级科研项目立项10项。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中医药膳食疗研产销发展,推广一批优势中药院内制剂,推动符合条件的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目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三)创新模式,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

8.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紧密型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构建网格化医疗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同质化管理。推进医共体牵头医院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探索推进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中心建设。深化区聘镇用改革,选派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支援服务,下沉人员数量不低于当年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总数的80%。完善区聘镇用改革相关政策,加强区聘镇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对紧密型医共体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合实际发展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积极对接市级优质专科,重点建立科对科协作机制,有效提高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9.健全家庭医生制度。落实《重庆市江北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作方案》和《重庆市江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稳步扩大签约服务供给和覆盖面。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引导医共体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优化签约服务方式,开展智慧家医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慢病管理等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推进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根据各类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分层分类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提供菜单式服务。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1%。拓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范围,按照一人一档一属地原则,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信息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逐步向居民开放,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10.促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推动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建、扩建或新建一批社区医养中心或康养中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区、示范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1.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区级疾控机构和区域医共体协同发展,落实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及质量控制,提升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作用,对本辖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2.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到2027年,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分别达到20%10%。争取建设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室。加强区中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良方妙技寻宝行动,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广泛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参加千名医师讲中医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保护传承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开展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活动。争创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

13.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促进服务连续性,持续开展医共体内牵头医院便民门诊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慢病联合门诊的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内慢性病用药目录衔接统一,探索处方流转机制,进一步适应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采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预约诊疗比例,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简化退费流程。鼓励诊疗量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方便社区居民尤其是上班、上学等人群在家门口就近获得基本医疗、疫苗接种等服务。大力推进区人民医院就医服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数字医学影像数据接入和服务功能改造,实现数字医学影像跨机构调阅互认,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共享。推进医检互认、档案查询等信息开放,依托渝康健服务门户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一站式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增强服务舒适性,持续推进美丽医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分局)

(四)整体智治,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

14.加快数字健康建设。以全市首批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多跨事件应用试点为契机,将社会·渝悦·疫智防控”“社会·渝悦·精神卫生应用融入,提升区域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跨部门联动协同处置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上云用云,实现基层医疗和基本公卫应用迭代升级。梳理基础数据资源目录,推动与IRS贯通联动。升级改造电子健康卡(码)功能,实现以居民身份证为主索引,归集全生命周期个人健康服务大数据,建立个人唯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码一档。(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5.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后勤管理,培育医院文化,努力提升患者就医服务体验。着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服务内涵、分级诊疗建设等工作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6.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突出风险防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努力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清廉品牌。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法治水平,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法务人员,加强对医护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提升全员法治意识。积极探索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适时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规范社会办医宣传行为。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力度,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协同联动,提高医疗卫生治理效能。

17.落实医疗卫生领域经费保障。保障基本、重大等公共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在全区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18.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配合市医保局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调价评估,严格落实市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执行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医保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配合市医保局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分组方案。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19.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简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程序。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江北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自主开展有偿社会服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持续推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梳理细化配套工作机制,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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