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北府发〔2022〕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区政府决定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国有企业实施解散清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北府办〔2014〕164号)等5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件文号 |
备注 |
1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国有企业实施解散清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江北府办〔2014〕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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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江北府发〔2017〕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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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江北府办发〔2019〕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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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江北府办发〔202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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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 |
江北府办发〔202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