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提交的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 2111-500105-04-01-647049)和《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由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工程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3.96hm2(39582m2),其中永久占地3.56hm2(35610m2),临时占地0.40hm2(3972m2)。项目挖方总量18.95万m3,填方总量2.63万m3,余方总量16.32万m3,余方计划运往江北机场D6地块土石方消纳场回填。项目区内拆迁安置由政府负责,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政策,区内无改建专项设施。项目建设时间为2022年12月~2024年6月(含施工准备期),工期为19个月;总投资约60521.5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37333.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财政投资。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项目建设防治区。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标准为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6hm2。
(三)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共计3.96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为94%,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17%。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608.37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34.19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574.1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投资9.0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8.30万元;独立费用9.67万元;基本预备费1.62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439.18万元,植物措施13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96hm2(39582m2)水土保持补偿费5.54万元(55414.8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委审批。严格落实弃渣处置方案,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区域外弃渣或新设弃渣场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委审批。
(七)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 1. 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