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乡镇、村(社区)换届之年,为有序推进、切实做好、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
组织、有序推进,确保选出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好班子,换出
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品质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发扬民主、正确导向、正风肃纪等五项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在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分析个性,突出重点,实行“一村(社区)一策”,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原则,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全镇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本次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1月开始,至2021年6月下旬前基本结束。先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其中相关工作可以交叉递进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拟在2021年2月9日以前完成,村(居)委会换届拟在2021年4月20日进行投票选举,同步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范围
镇属所有届满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代表。
三、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严格人选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实绩突出,基层工作热情高、群众工作方法多、干部群众评价好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解决问题能力强的干部。坚决不选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的人,不选不讲正气、不敢担当的人,不选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人,不选侵占集体利益、吃拿卡要的人,不选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的人,不选不履行职责、无所作为的人,不选拉票贿选、造谣诬告的人,不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的人,不选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充当“村霸”欺压群众的人,不选涉黑涉恶涉邪教和参与非法宗教的人。
(二)从严审查把关。从严从实选人,逐村(社区)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注重在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坚持高线标准,提高人选质量,坚决调整不适应不尽职的干部。
严格执行《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统筹安排时间,对照人选条件,提前对村(社区)“两委”拟继任人选、新提名人选及其他应当纳入联审的人选进行街镇初审、区级相关单位联审,严把入口关。把牢底线要求,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坚决杜绝进入村(社区)“两委”。
全面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任职。
(三)合理设置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等职数,专职干部一般从“两委”成员中产生。
1.五宝社区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五宝社区居委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书记“一肩挑”),副主任1人。专职干部设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2人、社区工作者4人,共计9个职数。
2.新三村党总支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新三村委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由书记“一肩挑”)、副主任1人(由副书记“一肩挑”)。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党总支纪检委员担任。专职干部设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2人、综合治理专干1人,共计5个职数。
3.万缘村、大树村、干坝村、院子村党总支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万缘村、大树村、干坝村、院子村委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由书记“一肩挑”)、副主任1人。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专职干部设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1人、综合治理专干1人,共计5个职数。
4.马井村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马井村委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书记、主任不实行“一肩挑”)、副主任1人。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专职干部设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1人、综合治理专干1人,共计5个职数。
5.下湾村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下湾村委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由书记“一肩挑”)、副主任1人。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专职干部设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主任、综合服务专干2人、综合治理专干1人,共计5个职数。
(四)突出选好带头人。适应城乡改革发展、基层治理、服务民生等工作需要,着力选拔对党忠诚、带领发展和服务能力强、有一定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做群众工作、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甘于奉献敢闯敢拼的优秀人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镇党委提前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报区委组织部研究、预备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选出的书记经镇党委批准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立足各村实际,引导新三村、万缘村、大树村、干坝村、院子村、下湾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六)进一步优化结构。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两委”年龄、学历“一降一升”。
1.年龄结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男55岁以内(含55岁)、女50岁以内(含50岁),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对个别年龄较大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继续留任:1.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近三年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2.本人近三年考核优秀1次以上;3.群众威信较高。村(社区)“两委”党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做年龄要求,但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2.学历结构。村“两委”成员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成员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性别结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女性成员比例不低于30%,全镇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应有1名女性成员。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4.身份结构。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七)拓宽来源渠道。对村“两委”成员,注重从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中产生,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产生,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新进成员中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一般不少于1名。对社区“两委”成员,注重从高校毕业生、专业社工、志愿者中推荐。应当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四、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
坚持不折不扣履行换届法定程序,根据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细化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一)精心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上届村(社区)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村(社区)党组织结合实际,起草形成高质量工作报告,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党的建设和村(社区)发展的思路、任务、举措,进一步鼓舞人心、凝聚共识。各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报告,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送派驻村(社区)工作组指导修改后,报镇党委审定。
(二)精心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动员引导村(居)民进行选民登记,努力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引导城乡居民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进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把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为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正式选举前,在上级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可安排候选人在指定场所与村(居)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群众提问,严防各种非组织行为。村民委员会实行直选,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上届直选比例。
(三)精心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与换届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村(居)务监督
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注重将村(居)监察监督员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居)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村(社区)会计(报账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按规定做好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下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推选工作,统筹村(社区)“两委”换届与共青团、妇联组织换届,加强包括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五、统筹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时间步骤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从2021年1月启动、6月下旬前基本结東。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月中旬前)。扎实抓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工作,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主要任务:①成立镇级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换届方案报审,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②全面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逐村(社区)深入调研分析,以村(社区)为单位制定换届实施方案。③对选情复杂的村(社区),“一支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④完成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⑤镇党委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1次谈心谈话,书记、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⑥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二)组织选举阶段(2021年1月中旬至5月下旬)。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提升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主要任务:①1月至2月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②3月至5月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交接总结阶段(2021年6月下旬前)。跟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确保工作不断、过渡顺畅。主要任务:①做好离任干部、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理顺心气、打开心结。②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③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④做好换届工作总结,建立健全换届工作档案和村(社区)干部档案,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同时,在换届后三个月内及时组织开展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村(社区)书记、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镇党委统筹组织培训。⑤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六、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
(一)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教育、警示、预防三在先,深入开展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宣传。加强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成员、参与竞职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两委”全覆盖签订纪律承诺书。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换届纪律要求,不准以吃请、送钱送物、私下承诺许愿等任何形式搞拉票贿选;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虚假委托等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准通过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诬告陷害他人、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等扰乱换届秩序;不准利用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不准以冲击选举会场、抢夺和损坏票箱、伪造虚报选票、篡改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不准利用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介绍履职设想、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全程监督。镇纪委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邮箱信箱等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及时受理、逐一核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执行換届纪律不严、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査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我镇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科室、各村(社区)要以坚强有力的领导、务实管用的措施和深入扎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城市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组和政策指导组,健全党建办牵头,党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配合,有关科室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下属各组、驻村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工作,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镇财政要积极筹集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据实保障。
(二)加强全程指导。党建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对各村(社区)“两委”換届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坚持时间到天、责任到人。各驻村工作组要对每个村(社区)换届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资料员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做好换届工作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和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进度和动态,及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工作预判,建立党组织换届综合协调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综合协调组、宣传舆论组、纪律保障组、风险防控组、经济审计组、疫情防控组等七个工作组,分别由党建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文化服务中心、纪委、平安办、财政办等部门牵头落实相关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不安定因素,依法严厉打击企图干扰破坏选举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加大选举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