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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区划定了坡度25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江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共计27个图斑,面积为8.84平方公里,分布在铁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复盛镇及五宝镇等4个街镇,均在坡度25度以上的林地内。具体分布区域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划定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江北区各街道(镇)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江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江北区各街道(镇)禁止开垦陡坡
地面积统计表
|
街镇名称 |
划定图斑个数(个)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平方公里) |
国土面积(平方公里) |
|
铁山坪街道 |
3 |
0.68 |
26.28 |
|
郭家沱街道 |
5 |
1 |
26.46 |
|
五宝镇 |
10 |
3.39 |
39.83 |
|
复盛镇 |
9 |
3.77 |
28.83 |
|
合计 |
27 |
8.84 |
121.4 |
附件2
江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